您现在的位置:中考沈阳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问答 > 正文
来源:沈阳招生考试网 2012-07-06 14:45:42
沈阳中考网:
5月21日至6月12日,符合加分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办理申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可直接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区、县(市)招考办审核。
具备其他加分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填写《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登记表》,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到沈阳警备区政治部、市公安局或市民政局,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到市侨务办公室,台胞子女到市台联,援藏干部子女、援疆干部子女到市委组织部,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到市民委,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到市公安局,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市级文明学生到市教育局德育处)办理审核手续后,将《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登记表》、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区、县(市)招考办复审。
毕业生学校张榜公示本校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市招考办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公示全市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编辑推荐:
2018年沈阳中考各科真题及答案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