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考沈阳站 > 中考备考 > 中考复习 > 化学 > 正文
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赵洪启 2014-03-18 13:25:04
沈阳中考网:2014沈阳初三化学第四章知识点总结。
燃烧条件、爆炸、灭火的原理及方法、质量守恒定律、化学方程式
一、燃烧的条件
1、定义:燃烧是一种发光发热的剧烈的化学反应。
2、燃烧的三个条件:物质具有可燃性、可燃物与氧气接触、可燃物达到燃烧所需要的最低温度,这个温度称为可燃物的着火点。
注:燃烧得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着火点是物质本身的一种性质,一般不随外界条件的改变而改变。
3、完全燃烧与不完全燃烧
完全燃烧 | 不完全燃烧 | |
条件 | 氧气充足 | 氧气不充足 |
现象 | 燃烧得快、放热多 | 燃烧得慢,放热少 |
产物(以碳为例) | 二氧化碳 | 一氧化碳 |
4、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剧毒气体,吸入人体内的一氧化碳跟血液里的血红蛋白结合,使血红蛋白丧失了输氧的功能,人体因缺氧而中毒。
二、爆炸
1、与氧气的接触面积和氧气的浓度有关——与氧气接触面积越大,氧气浓度越大,燃烧越充分,越剧烈。
2、与可燃物本身的性质有关。
3、有些爆炸如:轮胎爆炸、暖手瓶爆炸、气球爆炸等都是物理变化,没有新物质生产。
三、灭火
1、将可燃物撤离燃烧区,与火源隔离。
2、将燃烧着的可燃物与空气隔离。3、使用大量的制冷剂(如水、干冰等)使燃烧物冷却,让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着火点以下。
4、几种灭火器
(1)泡沫灭火器:用二氧化碳和泡沫使可燃物与空气隔离。可用来扑灭木材、棉布等材料引起的火灾。
(2)干粉灭火器:用压缩的二氧化碳吹出干粉。可用来扑灭一般火灾及油、气等引起的火灾。
(3)液体二氧化碳灭火器:可用来扑灭图书、档案、贵重设备等火灾。
四、质量守恒定律
1、定义: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2、质量守恒的原因化学反应的实质就是反应物的原子重新组合生成新分子的过程,因此,从宏观和微观上理解质量守恒定律可归纳为六个不改变,两个一定改变,两个可能改变:
(1)六个改变:宏观:反应物和生成物总质量不变;元素种类不变;各种元素的质量不变。微观:原子种类不变;原子数目不变;原子质量不变。
(2)两个一定改变:宏观:物质种类一定改变。微观:分子种类一定改变。
(3)两个可能改变:宏观:元素化合价可能改变。微观:分子的总数可能改变。
五、化学方程式1、书写化学方程式的原则:
(1)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2)符合质量守恒定律
2、书写步骤:
(1)写出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在反应物和生成物之间画一条短线
(2)配平化学方程式
(3)注明反应发生的条件,如加热、高温、点燃等
(4)按要求把短线改成等号,同时检查书写是否正确六、根据化学方程式的计算
1、计算的一般步骤:
(1)设:根据题目设未知量
(2)写:正确书写有关的化学方程式
(3)找:找出已知量、待求量的质量关系
(4)列:列出比例式
(5)求:根据比例式求解
(6)答:简明的写出答案
2、计算时要注意的问题
(1)化学方程式要书写正确
(2)计算时物质的质量的单位要统一,在设未知量时,是X,而不是Xg。
下载点击:第四章认识化学变化.pdf
相关知识点:
第一章:开启化学之门
第二章:身边的化学物质
第三章:物质构成的奥秘
2018年沈阳中考各科真题及答案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