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沈阳中考政策指南   2018中考大事记   沈阳中考手册   历年中考分数线   热门中考资讯   历年中考真题及答案   历年中考作文大全   重点高中   论坛热帖   返回首页
中考网 中考沈阳站 > 沈阳中考手册 > 第二章 解读沈阳中考 > 正文

2.3 关于病残免考生及补考生的处理办法

为便于阅读,您可以使用键盘左右键(← →) 进行翻页

 

  沈阳中考网:沈阳中考关于体育考试病残免考生及补考生的处理办法介绍。

  1.对于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经确认批准后,准许免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考总分。

  2.对于考试期间,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公派出离沈的考生,经确认批准后,准许免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考总分。

  3.对于因伤病不能正常参加中招体育考试的考生,经确认批准后,技能体能考核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部分随学校正常考核进行,体质健康测试部分准许部分或全部项目免试,参加的考试项目按实际得分计分,未参加的考试项目按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核分保留到个位)。

  4.考生因临时轻度伤病或女生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者,经本人申请、学校认定并出具证明后,可准予缓试。缓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一次性补考。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受伤或出现意外情况,可根据考生意愿,经申请、批准后,补考部分项目或补考全部项目,成绩以补考为准。

未经作者授权许可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