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 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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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据《2012年在沈阳市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条件填报各类中等学校志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填报志愿或填报志愿无效。
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须修改初始密码,要牢记新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考生志愿信息被修改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若忘记密码,须及时向报名单位报告,申请恢复考生初始密码。
考生按志愿栏设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所报考各志愿形式的学校代号和学校名称,并在下拉菜单右侧文本框内再次输入所报考志愿形式的学校代号以确保填报准确无误。考生在网上依次填报各类中等学校志愿后,须点击“临时保存”按钮临时保存志愿信息,对于临时保存的志愿信息,考生可重复上网进行修改。考生确认志愿不再进行改动时,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提交志愿信息。对于确认提交后的志愿信息,考生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点击“确认提交”按钮,系统将自动默认考生最后一次“临时保存”的志愿信息为考生志愿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平时的学习成绩和模拟考试情况,结合自身条件,正确判断,有针对性地选择志愿。要注意各类学校、各种招生形式之间的录取顺序,利用志愿设置情况争取更多的选择机会。这里还要重点提示考生和家长,一定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条件,慎重报考收费较高的招生学校及招生形式。要准确掌握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等具体要求,例如报考师范学校的考生体检项目中肝功能化验必须合格。特别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一定要详细阅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体检标准》,了解限制报考专业的规定。
考生须认真核对计算机打印的考生志愿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考生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更改。